一、适用依据
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(豫政办〔2023〕29号)。
二、适用对象
1.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;
2.招用登记失业的16-24岁青年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;
3.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。
三、受理机构
上蔡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。
四、受理方式
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(电脑端)受理。
五、办理要件
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的16-24岁青年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,向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,应提供以下材料:
1.企业营业执照;
2.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;
3.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;
4.工资发放表;
5.社保缴费证明;
6.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;
7.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(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);登记失业的16-24岁青年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由经办机构通过河南省“互联网+就业创业”信息系统查验。
六、办事流程
1.申请。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经营所在地的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。
2.受理审核。经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初审后,由该县级人社部门审核。
3.审核公示。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,在县级政府部门网站或人社部门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4.资金拨付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将补贴拨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。
七、办理时限
一般按季申请办结。
八、业务表单
1.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
2.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
业务表单1
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
单位名称 | 法定 代表人 | ||||
单位地址 | 联系电话 | ||||
开户银行 | 银行账号 | ||||
申请人数 | 申请补贴 金额 | 补贴标准 | 每人 元 | ||
申请承诺 | 本企业郑重承诺,所提供手续资料真实可靠。如有虚假,承担全部法律和民事责任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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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审核单位盖章) | |||||
审核意见 | 经审核,该企业本次申请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象 人(详见人员花名册),同意给予补贴 元。 | ||||
负责人: 经办人: | |||||
(审核单位盖章) | |||||
业务表单2
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
(单位盖章)
序号 | 企业名称 | 姓名 | 身份 证号 | 人员 身份 | 就业 时间 | 参保 时间 | 毕业 院校 | 毕业 时间 | 补贴 金额(元) |
1 | |||||||||
2 | |||||||||
3 | |||||||||
... | |||||||||
合计 |
人员身份填写: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半年人员或登记失业的16-24岁青年